据报道,项某因创业开网店,急需资金周转,去银行贷款查看征信记录时,发现在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有一笔贷款审批纪录,显示曾在银行贷款3920万元,其中2239万元没有还已逾期。
银行出示的合同显示,项某曾为南昌索克斯公司担保向银行贷款。经查实,项某前公司天腾动漫曾以办“工资卡”的名义,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贷款,并将其变更为索克斯公司法人。而司法鉴定表明,合同中的指纹、签字均非项某本人。
根据裁判文书网信息,银监局出示《意见书》称,根据档案资料与相关的司法鉴定结果,表明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员工在见证合同签署环节存在不实行为,该行在该笔授信业务办理过程中未严格审查《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》资料的真实性,未能及时发现员工的违规行为,存在贷前调查不实、贷中审查不严、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违规问题。
《意见书》还显示,针对本次核查中发现的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存在的贷前调查不实、贷中审查不严、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、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违规问题,江西银监局已先后4次约谈该行行领导、相关部门负责人,要求该行充分认识信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,责成该行按照问题导向、风险导向,梳理涉及投诉核查的信贷业务存在问题的原因,划分责任,立即采取措施完善制度流程、加强监督管理、开展执纪问责,堵塞漏洞、防范风险。对本次核查发现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存在的问题,江西银监局将视情况采取下一步监管措施。
项某表示,之后他决定起诉华夏银行,要求删除征信中有关这笔贷款的所有记录,并出具一份文件证明他与这笔贷款无关,最后希望银行对他的损失进行赔偿和道歉。“至此华夏银行南昌分行都没有正面给我回复过,也没有任何的公开道歉,一个被冒名的签字就这样让我一无所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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